自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以来,黑臭河治理已进行了四年多,其中《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2019年将是关键的一年,故在此重要时间节点,就生态环境部2月的新闻发布会,整理到目前为止黑臭水体治理的大致情况。
2019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下是对张波司长会上发布内容中涉及“黑臭水体治理”的简要整理:
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组建生态环境部,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党中央决定打好水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水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各部门印发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渤海综合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方案),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黑臭水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到2018年底,36个重点城市1062个黑臭水体中,95%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实现攻坚战年度目标。据不完全统计,36个重点城市直接用于黑臭水体整治的投资累计1140多亿元,共建设污水管网近2万公里、污水处理厂(设施)305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415万吨,有效提升了水污染防治水平。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涉及的10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4.9个百分点,为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专项行动过程中,共收到3000多条群众举报信息,新闻媒体发表200余篇报道,有效传导了压力和动力。
二是持续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长江经济带县级城市、其他省份地级城市水源地进行排查,共发现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存在6251个问题,其中6242个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有效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截至2018年底,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累计调水223.9亿立方米。
三是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建设。超过97%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比2015年《水十条》实施前提高40多个百分点。
四是认真落实改革举措。组建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深入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改革,探索优化水功能区和水环境控制单元管理。联合水利部全面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压实地方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2018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达到71%;劣Ⅴ类降低1.6个百分点,达到6.7%。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V类降低0.4个百分点。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碧水保卫战开局良好。
尽管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城镇和工业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流域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水生态环境风险居高不下。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攻坚战任务艰巨繁重。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黑),力争通过两年努力,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二是基本消除重点区域劣V类国控断面(消劣),到2020年,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三是强化污染源整治(治污),开展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及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四是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源),全面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乡镇级水源地排查整治。五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制),面向“十四五”,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本文出处链接:
生态环境部2019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5/201903/t20190301_694051.html